维权战斗士 发表于 2012-11-13 21:22:27

请问汕尾市民网存在的价值与服务宗旨

本人发表有关李水双被省公安厅科员与陆丰市公安局局长以"故意伤人"陷害的帖子,为什么三番四次的被删掉,
李水双被害过程属实,土地归属村委也向中纪委广东纪委作了证实,请问为什么汕尾市民网就不允许本帖的存在呢,请问是畏权吗,还是把百姓事不当事,言论自由,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汕尾市民网承担的就是百姓的传话筒而不是献媚官老爷们的摆设.如果本人发表的帖子是诬陷的话,请本站领导给出理由,让我们平民百姓心服口服.如果单单是献媚或畏权的话,很难服民心,也没必要让本论坛继续走下去.

midee 发表于 2012-11-13 23:12:58

你好,帖子没有删除,只是暂时转移。十八大期间有关部门要求网络尽量不要有负面消息,网站要生存需要遵守规则。十八大后提醒我们把帖子重置出来,谢谢支持,请理解我们。

维权战斗士 发表于 2012-11-14 11:49:03

我一直是遵守规则的人,转移了应该给信息通知,要不很容易让人误解

维权战斗士 发表于 2012-11-14 20:16:05

彻底对汕尾官方无语,明知案情有冤,不认真对待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睿智的政府是认真的面对负面事件,无能政府是采取压迫的手段.

莱茵河畔 发表于 2012-11-23 12:51:32

看来楼主还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网站。理解下。

midee 发表于 2013-1-15 03:08:48

莱茵河畔 发表于 2012-11-23 12:51
看来楼主还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网站。理解下。

有些规则,你不尊循就得去外星球生活,道理你懂的,社会不是我们的,权力不是我们的,规矩也不是我们定的,只有理解能万岁了。汕尾地区目前还找不到比本网站更敢于执言的。谢谢你支持我们。

莱茵河畔 发表于 2013-1-20 21:15:38

midee 发表于 2013-1-15 0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些规则,你不尊循就得去外星球生活,道理你懂的,社会不是我们的,权力不是我们的,规矩也不是我们定的 ...

看得出是个最垃圾不堪的一个网站,网站不垃圾,就是网站一些管理很垃圾。因此成了垃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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