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
发表于 2011-11-4 01:27:11
海陆 发表于 2011-11-2 1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下和安信兄是好朋友,你言语也未免……
海陆和安信是好朋友,但如果敢删我的帖,我一定找到他家,揍他!哈哈。可能是我回复失误,我想好再发多一次吧。
8116688
发表于 2011-11-4 09:54:45
汕尾坏事传千里
8116688
发表于 2011-11-4 09:55:04
希望政府先好好管下自己的
8116688
发表于 2011-11-4 09:55:20
他们要建房子也是要经过国土的
过海的船
发表于 2011-11-4 13:26:32
火不够大
海陆
发表于 2011-11-4 13:53:21
安信 发表于 2011-11-4 0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海陆和安信是好朋友,但如果敢删我的帖,我一定找到他家,揍他!哈哈。可能是我回复失误,我想好再发多一 ...
呵呵,心照,即使要删,也会事先先打招呼了!!
大勇文化传播
发表于 2011-11-4 17:03:04
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
海陆无痕
发表于 2011-11-4 20:24:41
能一直烧下去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cltn
发表于 2011-11-5 16:07:10
:lol
老子
发表于 2011-11-5 21:25:04
这帖一定要顶
过海的船
发表于 2011-11-5 22:07:53
吴紫骊二把火不够大
发表于 2011-11-6 00:01:34
这篇文章说得很好,违章建筑依法应当拆除。但冷静思考,我不禁要问:为何非要等到吴市长上任才开始拆除违章建筑物?当初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干什么去了?如果认为本行政机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阻力大,那又为何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官就想当个太平官,那谁不会当官?因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