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19:06:40

干吗删我的贴,

本帖最后由 野狼 于 2011-11-19 19:07 编辑

这个市民网不是为民生说话吗?难道是为ZF说话和做事的,如果是这样那可以又是一个和蔼的市民网。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其它的汕尾论坛发展不起来,原来市民网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市民网看来也不过如此了!

火辣辣的心 发表于 2011-11-19 19:11:35

请说清楚哪张帖被删了?!!!

Chéng⑻零~ 发表于 2011-11-19 19:14:09

呵呵呵!中午我还觉得奇怪呢!“荣誉会员”怎么发了陆丰乌坎的帖子而没被“河蟹”~~
看来我又一次证明了我的想法是对的!中午到现在也就几个小时的事~~~论坛里的“荣誉会员”发的关于陆丰乌坎帖也终“河蟹”

看看这次论坛的管理人员怎么说~~~~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19:15:12

3 小时前
您的主题 《转自陆丰吧》乌坎最新事件 被 midee 删除
就是这个贴

linwu 发表于 2011-11-19 19:54:44

是对什么影响呢,:curse: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0:21:59

linwu 发表于 2011-11-19 1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对什么影响呢,

这个就要问管理了

蓝粼枫 发表于 2011-11-19 20:26:44

别忘了中国还有网监小朋友。。。

星星点灯 发表于 2011-11-19 20:44:04

相信不会无缘无故删除的

关智敏 发表于 2011-11-19 20:44:51

帖子内容中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有扇动性和造谣的字眼,所以删除请理解,
特别是公安部门并没有说在开枪这样的话,你的言论容易造成社会动乱,
删帖子是小事,但上网需文明,言论需谨慎,

以下是你发表的内容:
陆丰市政府要捉人了已经开始攻击我们乌坎内部村民了已有村民被叫到镇政府威胁9.21闹事的某些民村被照相的已经陆续被叫到市政府说这次再闹要开枪了大家说说怎么办市政府威胁老人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1:11:30

关智敏 发表于 2011-11-19 2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帖子内容中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有扇动性和造谣的字眼,所以应公安部门的要求删除,请理解,在删除前已核实你的 ...

你有什么证据说没有,你敢保证他们不会吗?

龙四 发表于 2011-11-19 21:28:33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有什么证据说没有,你敢保证他们不会吗?

兄弟这是国内 有的事由不得网站的    再大再牛的网站都要听某部门的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1:37:56

龙四 发表于 2011-11-19 2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弟这是国内 有的事由不得网站的    再大再牛的网站都要听某部门的

如果这样,那论坛是用来干吗的?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1:38:33

星星点灯 发表于 2011-11-19 2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信不会无缘无故删除的

还不是因为怕事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11-19 22:29:22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有什么证据说没有,你敢保证他们不会吗?

野狼,你曾为一版之主,怎么可以不懂规矩,还要大吵大闹叫板?

公安部门并没有说要开枪,也没有开过枪,你这话说大了,会吃亏知道不?
内部有些话,镇哥在这里不方便说,我通知版主删除了,要不然网站和你个人都吃亏。
说话可以换个角度,不要那么直接,删帖子是为大家好。请理解谢谢支持。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11-19 22:30:45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不是因为怕事

我想问你,难道要网站即时关闭吗?你和我都成英雄了吗?
一个这么好的网站,一群这么有志向的人,要为你几句胡扯的话牺牲吗?

看事要看大局,做人要讲大义,理解万岁。不要再为此等小事炒闹!!

默默 发表于 2011-11-19 22:33:14

老是那么冲动,自大自傲

野狼 发表于 2011-11-19 23:13:20

依然晴朗 发表于 2011-11-19 2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野狼,你曾为一版之主,怎么可以不懂规矩,还要大吵大闹叫板?

公安部门并没有说要开枪,也没有开过枪 ...

你要知道,我注明了是转贴的,那边的贴不是还在吗?找我麻烦,理由是什么?如果有本事叫他们找那个本去说啊?有说没说我不清楚,如果没这事怎么会有人说啊,那干吗不去抓那个说的人啊,难道我转贴犯法吗?那我触犯了那条法律了?那请你告诉我啊?

Chéng⑻零~ 发表于 2011-11-20 00:39:31

本帖最后由 Chéng⑻零~ 于 2011-11-20 00:42 编辑

俨然“乌坎”事件已经成为市民网的一个短板!虽然我很理解各位管理背后无形的压力,但是连续两天的“删帖”行为全然影响了市民网现在的形象!“删得了一时,删不了一世”目前已经或多或少在开始浮现令市民网走我之前所说的“下坡路”!在天朝下生活,发帖要符合“CN国情”这是众多BBS的要求之一,市民网也不另外!但是发展到今天的市民网如阵前倒戈一味的站在官方的角度去看待事情~~~那将是一件很不妙的事~
望各位管理能想出一个周全的方法去解决目前的“短板”!那样市民网才能得以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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