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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违法建设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市房管局就“打违”整治行动表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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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12: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就市区查处的68宗违法建设问题,本报记者继续走访了市房地产管理局。该局针对本次“打违”整治行动表明了态度,并希望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杜绝和打击违法建设。

市房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房管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房屋产权登记。针对当前正在进行的查处违法建筑行动,市房管局迅速行动,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一是成立违规办证核查小组,组织人员迅速对市城管执法局提供的68宗违法建设项目办证情况开展清查核对。经认真调查核对,市房管局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没有为68宗违法建设项目办理房产证。二是房屋登记属于依据申请而登记的事项,依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必须由产权人提出申请,依据申请给予登记。申请时产权人必须提交合法的土地使用、规划等有关材料才能受理,由于违法建设没有合法手续,市房管局一概不予受理。三是全力协助、配合国土等部门做好查违相关调查核实工作,针对土地、房屋产权来源进行核查,现已核查完成。

据该负责人介绍,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的程序进行。企业与市民前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必须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有关资料。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按照法规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可完成;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可完成。该负责人说:“目前,市区的违法建设项目没有经过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审批,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有关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因此市民购买所谓的‘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也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

作为房屋登记机构,市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依法履责,依法依规做好房屋登记工作,对违法建设和手续不全的房屋坚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加大房屋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物权保障的凭证。通过宣传,让老百姓明白购房、建房都必须要有合法手续,违法建设和手续不全的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权受法律保护。(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郑燕珊 实习记者 梁佳 林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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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17: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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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6日,时任汕尾市纪委书记林成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洪辉主持召开《关于解决红卫小学“大班制”问题的政府常务会议》明确了水产公司20户职工住房问题按房改政策解决。

历经数十年风雨之后,受国有企业改制下岗的影响,企业无人管理濒临倒闭,这些老房屋也在没有办理房改手续的情况下给职工一住就是几十年,也一直没有得到正常的维修,每年台风来临都要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这种情况在过去的汕尾建市前可谓是比比皆是。2006年6月,经市城区质量监测站鉴定房屋属D级危房,十分危险,建议立即拆除。可严重负债处于关停的企业根本无力承担危房的修缮和改造,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城区水产供销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及班子研究决定后,打报告请示城区政府,决定在原址基础上转让给15户职工自行改造建设,并获得城区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批准,而且财政部门减少或免征了多项建设费用以示支持。(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为证)

由于住在这里的都是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老职工,很大部分甚至是低保户、五保户,依靠他们自身经济能力也根本无法承担起住房改建的任务,在拖了5年之后,2011年3月,15户职工联名要求公司联系了开发商---汕尾市国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帮助他们改变全家几十年住危房的现状,实现他们的“住房梦”。

为慎重起见,不留“尾巴”,不起纷争,市城区水产公司及15家住户还向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办理土地确权申请,并经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城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申请。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后于2011年6月7日贴出《通告》,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了15户居民的土地登记确权。(有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的《通告》为证)。



违法打建 我个人是支持的,毕竟是国家政策。但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根,政府得站在人民群众这边着想啊,民之事之位大,民之事若不解,何谈去发展城市?汕尾政府一届替代一届,手续办理一届更换一届,历史遗留的下来的,其他二马路周围处,早就办了登记手续,唯独水产那一块就没办理。难道政府还想让这15住户继续在外租房?租了5年了,人生有多少个5年,何况我们是土生土长的汕尾人? 27年汕尾建市,如今看到汕尾起步,发展,政府执政给予人民群众希望,如今,我们只求能得到安置,至于开发商怎么去处罚,这个政府有责任,建楼的时候所以都齐全也得到同意,当开发商多建的时候,就应当出名阻止,我们也不会在外租了那么久的房。现在楼建好了,因为多建几层,和越过规划图收购了不在规划内的地来建,我们住户哪知情?不能让我们住户在这么等了。我倒是希望政府能入手处理,把违建的归政府管,归入市政府,并处罚开发商,安置居民,并成立低保户安置工作。这样一举两得,不要让开发商和政府当年处理不当的事情让我们这群无辜的居民买单!!!
发表于 2015-10-31 21: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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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杜绝和打击违法建设”
之前楼建了10几层都没人管的。
发表于 2015-10-31 22: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地级市区各行各业历史欠账太多!
发表于 2015-10-31 22: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68宗违法建设该拆吗?弱弱地问一句有关部门。
发表于 2015-11-1 02: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水产15户居民问题
当时政府答应办理受理的,越过的多建的那一块不是我们的,也不是15住户的,是开发商收购建行后面的,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拆了政府出面或者其他开发商重新承包建立,政府其实也是很大责任一届换一届都未能办理,  最后才国土资源局受理后于2011年6月7日贴出《通告》,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了15户居民的土地登记确权。(有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的《通告》为证)。 就是开发商惹的祸根,其实国土资源局已经答应受理的,这个可恶的开发商,现在我倒希望拆了 ,
发表于 2015-11-1 0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然这一年一年的在外租房真心耗不起,15户居民都没有家,你们想想看~ 拆了重新建又不一定可以马上住,这一等不知道又要多久了,5年了 一个刚出生的小孩都会走路说话了,人都变老了。真心希望政府能重视这问题,看待这个问题,毕竟我们还是相信政府,对这一届的各个部门领导都非常看好。
发表于 2015-11-1 02: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至上 发表于 2015-10-31 22:33
汕尾地级市区各行各业历史欠账太多!

是的 ,历史留下来的账太多,之前的政府不作为,现在的政府领导班子要面对很多困难和挑战,但这也是能锻炼和发挥他们的执政之风的时候,当然,个人在北京的媒体交际圈和身边的从政朋友也有,所以打算回来,民间成立一个小分队,对一些不作为的官员,进行偷拍,曝光,取证,进行各大媒体曝光,让汕尾发展不添堵,揪出一个是一个,这条路任重而道远,但能看到汕尾发展,作为市民,尽一点力量。担任风险大,但与正义斗争从未畏惧过。
发表于 2015-11-1 12: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是一时的作风,不会长久,我们那边都在建设
发表于 2015-11-2 0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作为。又要老百姓来买单
发表于 2015-11-6 2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釆取“违建不办证”的措施,这是治标不治本。今年不办证不等于明年后年不办证。更何况有房不怕无人住,大不了“出血保本” ,谁在乎证不证?
发表于 2015-11-7 01:38: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府政策,进一步拉开贫富差距,可苦了我们这些没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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