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法学会到我市学习交流
1月12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法学会会长黎兆元率法学会交流组一行到我市学习交流。市法学会会长陈样新出席座谈会,市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机关工作人员等参加。 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配合综治信访维稳、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诉讼服务、涉法涉诉等活动;配合市司法局全力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去年4月初实现全市887个村(社区)全覆盖。市法学会还稳步推进“一社一会”工作,参照省法学会的做法,积极筹建“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汕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以第三方的身份,站在中立的立场,引导、帮助群众和企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为群众和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和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座谈会上,市法学会和江门市法学会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各自的发展情况,并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陈样新指出,市法学会将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市法学会工作上新台阶。 黎兆元表示,此次汕尾之行收获很大,学习了经验,开拓了思路,增进了了解,希望今后加强两会之间的交流、学习,推动各自工作的开展。(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陈善可 实习生 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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