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海湾开发区制定今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区各组织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并对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预案指出,该区将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和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方面,该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局、农林水利局将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与全区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分片设立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发给群众“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当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在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区国土局报告后,可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地质灾害发生后,该区管委会将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和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属特大和大型的地质灾害的,还将直接报告省政府和省国土厅,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区管委会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 该区管委会还将合理评估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同时,加强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加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其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林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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