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工作局与汕尾人保财险分公司签订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 三年内保费不变保额增一倍
5月26日,市金融工作局与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签订2016-2018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新协议进一步提高了农房保险额度并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 为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帮助农村受灾居民灾后重建住房,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我市自2009年起开始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人保财险汕尾市分公司自此成为我市政策性农房保险的承保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广覆盖、惠民生”的农村住房风险分散机制。近3年来,该公司每年为全市25多万农户提供25亿元风险保障,承保覆盖率达到90%,累计为2861户次受灾农户支付赔款531.25万元,履行了国有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补偿功能。 市政府将全市农房保险列入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市金融工作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部门意见,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016-2018)承保服务机构。最终,人保财险汕尾市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继续成为我市2016-2018年度政策性农房保险的承保机构。根据新签订的协议,今后三年,在维持政策性农房保险年保费8.3元/户不变的基础上,保险承保金额将提高到每户农户2万元,比原来提高1万元。同时,新协议明确将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保障原有的Ⅰ级、Ⅱ级、 Ⅲ级倒塌或损毁,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仅屋顶或门窗受损也纳入保障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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