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出台实施意见 稳定扩大就业 大力扶持创业
日前,红海湾开发区出台《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以进一步稳定扩大就业,大力扶持创业,确保就业创业局势稳定。《意见》指出,该区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同时,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电子化,深入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 该区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力度;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培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开发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优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并依托现有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建立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业创业孵化基地。 该区将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鼓励产业园区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并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此外,该区将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吴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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