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1:46:25

南中国海紧张啦

飞过日 发表于 2016-7-14 21:48:10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1:39
诗人们的日课

诗人飞过日L作律诗一首,发帖,下面是跟帖与回复——


我的诗也好文也好你说狗屁文章我都无所谓!
请你解释埔陇宫纲要我所提问题!
重要的事要说几遍?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1:51:06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6-7-14 21:58 编辑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1:39
既称我大哥,我就不多说了。我写的说的都是真心话,帮理不帮亲。但是,我必须把我的疑惑写出来,供有识之 ...
法理问题,请跟“雷锋雷倒雷公”兄弟讨论,他好像比较专业!
有人与他们夫妇感情更好而要怎么怎么做的“有人”,哥啊,这个“有人”你别听信谣言包括上我,我除了批评有些人水平不高却每每好充大头鬼,我没对朋友做过别的事。反而是所谓的朋友一而再发帖攻击我,且在叶子事件中一直在扣我屎盆,我是几天后才知道!
这些话每一个字不假!所以我说你糊涂,给人卖了,为你不值!你也粗知我的性格,从来认理不认人!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1:52:40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4 21:43
傻子,你去问洪某人,ID朱洪武是谁的,他知道。ID朱洪武已经发了《叶子小姐的声明》一帖,请学习{:handsh ...

我写文章,干吗去问洪某人?大笑话。如果《叶子小姐的声明》真的是她委托你发的,请你转告她,这种事情发酵会对她更为不利,她还年轻,今后还要组建家庭,个人隐私是个人的。如果认为对方违法,可诉诸法律。法庭上除了当事人,对外不会公开,这就是保护隐私,特别是对女人绝对隐私的保护。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1:56:11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6-7-14 21:57 编辑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1:52
我写文章,干吗去问洪某人?大笑话。如果《叶子小姐的声明》真的是她委托你发的,请你转告她,这种事情发 ...
我觉得,只要她愿意为所说的负责,发帖也是一种方式!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1:57:15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1:52
我写文章,干吗去问洪某人?大笑话。如果《叶子小姐的声明》真的是她委托你发的,请你转告她,这种事情发 ...

最近海城在打小三,叶子小姐如果属实,应该是小三专门破坏别人家庭。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4 21:59:00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2:03:30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1:57
最近海城在打小三,叶子小姐如果属实,应该是小三专门破坏别人家庭。

这也是人话?!据叶子所述,是男的骗了她一年。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2:07:38

仆告:今天上午,又一个50岁的人不幸与世长辞。灵堂设立在市民网网友群,欲送奠仪者,请今晚前往灵堂。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4 22:08:05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4 22:09:20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2:10:08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2:07
仆告:今天上午,又一个50岁的人不幸与世长辞。灵堂设立在市民网网友群,欲送奠仪者,请今晚前往灵堂。

是呀?我看是不是朋友,要不要送。
周总给他主持么?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2:11:58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1:56
我觉得,只要她愿意为所说的负责,发帖也是一种方式!

今天已经着阎王爷给你帖子,怎么还在这里胡言乱语。归灵堂吧,上路,地狱第十八层。阿弥陀佛,罪过。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2:14:02

本帖最后由 傻子 于 2016-7-14 22:15 编辑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4 21:59
傻子,叶子小姐已经不是之前任人宰割的叶子小姐了,她已对威逼利诱免疫!

我会为她讨回说法

这话有理,佩服!你的话,让我又增多了一个疑点,叶子小姐的姐姐既是洪某的同学,难道真的不知道洪某的婚姻状况,婚姻大事,马虎不得,她难道不会打电话问问。如果明知洪某有妻子而与之,就是小三了。好在洪妻是知识女性,换成汕尾的一些女人,这样的事情找上门来,会拼个你死我活的。我想,洪妻相信自己的老公,不是别人能够轻易挑拨离间的。这样的女人,我们这地方很少,佩服!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2:14:26

雷锋雷倒雷公 发表于 2016-7-14 22:08
你替谁写什么文章不关我事。我让你去问洪某人ID朱洪武 是谁在用,她今晚发了声明,委托我全权处理叶子小 ...

晚上?床上授权?原来是这样的。罪过,阿弥陀佛。也入十八层吧!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2:15:37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2:10
是呀?我看是不是朋友,要不要送。
周总给他主持么?

自缢而死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2:16:10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2:11
今天已经着阎王爷给你帖子,怎么还在这里胡言乱语。归灵堂吧,上路,地狱第十八层。阿弥陀佛,罪过。

@“雷锋雷倒雷公”   兄弟:你看这人如此歹毒,是否就是某位说了做了不认账又反咬人的男人啊?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2:17:21

南中国海 发表于 2016-7-14 21:57
最近海城在打小三,叶子小姐如果属实,应该是小三专门破坏别人家庭。

这话有理,佩服!你的话,让我又增多了一个疑点,叶子小姐的姐姐既是洪某的同学,难道真的不知道洪某的婚姻状况,婚姻大事,马虎不得,她难道不会打电话问问。如果明知洪某有妻子而与之,就是小三了。好在洪妻是知识女性,换成汕尾的一些女人,这样的事情找上门来,会拼个你死我活的。我想,洪妻相信自己的老公,不是别人能够轻易挑拨离间的。这样的女人,我们这地方很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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