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沉沦 发表于 2017-1-18 15:16:15

关于在汕尾市区二马路路段实施限行的通告

关于在汕尾市区二马路路段实施限行的通告
汕公交通2号
为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7年2月1日10时起,在汕尾市区二马路对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实行限时通行。现通告如下:一、限时通行路段:汕尾市区二马路(文明路口至友谊路口)。   二、限行时间:10:00时至23:00时。三、限行车型: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公共汽车除外)。四、限行路段限行时间内禁止机动车停放。对违反限行规定和车辆停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月15日

致敬 发表于 2017-1-24 22:52:50

为啥限停路段没有设置禁停标注,从外面回来的人谁知道停那?全汕尾都停满了。。连一个正常的停车场都没有。。还好意思禁停。。没有标注牌没有停车场。没有地下停车库。全都别回汕尾得了。当官没有做好安排就直接把责任推卸出来给老百姓。。不会有人服的。有本事去把全汕尾市的车全开罰单。。没有先处理停车问题就推卸责任。。交警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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