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控违攻坚战”的方式大有探讨之处
“拆违控违攻坚战”的方式大有探讨之处陈治赠 2019年5月9日开弓没有回头箭。海陆丰地区以强拆开局的“拆违控违攻坚战”虽说是初战告捷,但仅仅是敲了“冰山一角”。无论是苦是累,还是成本巨大,官方要想大功告成,除了一战到底,再无退路。这是注定的宿命。
官方及官媒有提法值得注意:一称此战为“拆违控违”,释义应为“拆”是手段,“控”是目的。二称初战強拆的建筑物,“属于无法整改必须拆除范围(海丰广播电视台2019年5月6日)。是否意味着可以整改的建筑物,不属于拆除范围?什么是“无法整改”与“可以整改”的建筑物?解释权在官方手里,但社会舆论也不能充耳不闻。
民间普遍反映:强拆是“拆违控违”过程中一种必需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如何打好“拆违控违”攻坚战?笔者从“人性化整改”以及“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立场出发,综合社会舆论,就“违建”的类别及其处理方式,提几点建议。
第一类、违法违规建筑物(下称“两违”建筑物)。
凡未依法依程序取得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又未依法依程序取得建设许可;属于巧取豪夺,霸山毀山,霸田毀田;破坏城建整体规划、影响市容市貌的“两违”建筑物。依理依法都必须坚决拆除。
第二类、不破坏城建整体规划的“两违”建筑物。
凡未依法依程序取得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又未依法依程序取得建设许可;但不属于强行霸山毀山霸田毀田;不破坏城建整体规划、不影响市容市貌的“两违”建筑物。建议依法没收,收归国有或收归农民集体所有。收归农民集体所应附加条件,即:有该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又曾提出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诉求。
第三类、手续不完备的违章建筑物。
有二种:1、已依法依程序取得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未依法依程序取得建设许可的建筑物:2、已依法依程序取得建设许可,但未依法依程序取得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只要符合城建整体规划、又不影响市容市貌。建议按建筑面积的平方数,依法课以重罚、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后,仍由原投资人继续使用。
第四类、已兴建的小产权房。
区别对待:1、经农民集体同意,房产商在被征地农民集体的留成地或农户宅基地建成的小产权房;2、农户以集体分配的宅基地或农户联户在宅基地集资兴建的小产权房。只要符合城建整体规划、又不影响市容市貌。建议:1、按平方数依法向房产商征用土地转让金和房产交易税,並课以重罚限期补办建设许可手续;2、对于农户在自有的宅基地建成的小产权房,酌情征收房产交易税和限期补办补交建设许可手续和手续费。小产权房仍由投资人继续使用。
第五类、在自有宅基地兴建的自用违章建筑。
只要符合城建整体规划、又不影响市容市貌。建议按土地面积,限期、酌情由业主补办、补交相应的建设许可手续和报建手续费后,仍归业主所有。
笔者个人认为,既然违建有強拆的法律法规依据,当然也有违建不拆的法律法规依据。上述分类是否客观?建议是否适法?官方人才荟萃,无须草民求证。(图为称之“无法整改”建筑物,来自网络)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9-5-11 10:39 编辑
补充建议:
第六类、祖屋(含厝地)、祠堂或公厅(含厝地)重修或重建无建设许可的违章建筑物。
祖屋(含厝地)或,祠堂、公厅(含厝地),是祖宗留下的产业。是具体个人、姓氏堂族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但由于墟镇、乡村对祖屋(含厝地)、祠堂或公厅(含厝地)重修或重建,普遍没有报建,官方也熟视无睹。对这类违章建筑物是否要实施“強拆”?目前暂无明确信息,但坊间已在议论。建议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明确宣布这类建筑物宜保不宜拆(政府建设需要,依法依规拆迁的除外),以稳定民心。
第七、时间界限问题。
中国的法律法规,是从实施之日起才生效,才具有约束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又经常修订。修订后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是从正式实施之日起生效,但“管后不管前”。如计生的法律法规,现在推行、鼓励生二胎,不适用于以前的一孩化。
海陆丰地区强调“拆两违”的依据,目前能看到的是:2015年9月24日实施、生效的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汕府〔2015〕73号 ](下称“通告”)。海丰县政府的同类“通告”[(2015)10号],2015年9月29日实施。故严厉查处“两违”建设,应该是“通告”以后的建筑物。建议以“通告”生效时间为界限,对“通告”实施、生效以前的“两违”建筑物,区别对待。
{:4_102:}{:4_102:}{:4_102:} 老知青 发表于 2019-5-9 12:43
多谢关注!{: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我们要从今天辛苦又大费周章的拆违建的行动中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违建会那么多?再衍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扼杀在摇篮中而让违建发展到现在才处理?
这些问题弄清楚了,该处理的处理了,我们的汕尾市,绝对不会有违建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9-5-9 16:38
我们要从今天辛苦又大费周章的拆违建的行动中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违建会那么多?再衍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 ...
确实是应该探究的问题。{:handshake:}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9-5-9 22:44
确实是应该探究的问题。
很简单的一句话:在房子正在打地基甚至还没动工之前就强行制止的话,今天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出现。 补充建议:
第六类、祖屋(含厝地)、祠堂或公厅(含厝地)重修或重建无建设许可的违章建筑物。
祖屋(含厝地)或,祠堂、公厅(含厝地),是祖宗留下的产业。是具体个人、姓氏堂族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但由于墟镇、乡村对祖屋(含厝地)、祠堂或公厅(含厝地)重修或重建,普遍没有报建,官方也熟视无睹。对这类违章建筑物是否要实施“強拆”?目前暂无明确信息,但坊间已在议论。建议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明确宣布这类建筑物宜保不宜拆(政府建设需要,依法依规拆迁的除外),以稳定民心。
第七、时间界限问题。
中国的法律法规,是从实施之日才生效,才具有约束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又经常修订。修订后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是从正式实施之日起生效,但“管后不管前”。如计生的法律法规,现在推行、鼓励生二胎,不适用于以前的一孩化。
海陆丰地区强调“拆两违”的依据,目前能看到的是:2015年9月24日实施、生效的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汕府〔2015〕73号 ](下称“通告”)。海丰县政府的同类“通告”[(2015)10号],2015年9月29日实施。故严厉查处“两违”建设,应该是“通告”以后的建筑物。建议以“通告”生效时间为界限,对“通告”实施、生效以前的“两违”建筑物,区别对待。
这些违建是不是一夜之间从房子里面长岀来的? 说来说去,下面的把中央政策理解有出入,反正拆违就对了,又不担责又执行工作。拆够老百姓心惊惊,建的时候咋就没人来阻止是违建。当然,有些是确实横行强违的,那是该拆。 老六~六六大顺 发表于 2019-5-11 02:38
这些违建是不是一夜之间从房子里面长岀来的?
这是拆违控违的关键问题。{:handshake:} 风在边缘 发表于 2019-5-11 11:16
说来说去,下面的把中央政策理解有出入,反正拆违就对了,又不担责又执行工作。拆够老百姓心惊惊,建的时候 ...
说得对!{:handshake:} 衷心感谢网友们关注! 第七、时间界限问题。
这一条非常重要,确实应该有一个时间节点。 一针见血{:5_142:} 向关注民生的网友们致以衷心感谢!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9-5-9 16:38
我们要从今天辛苦又大费周章的拆违建的行动中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违建会那么多?再衍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 ...
{:4_102:}违建的在挖基础的时候就该出面阻止,贴封条断水断电,就不会有那么多违建! 务实、依法、理智 "查违控违",
以民为本,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稳定。
感谢网友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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