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部分农村住房可以办证,还可申请抵押贷款!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20-4-20 21:37 编辑陆河:部分农村住房可以办证,还可申请抵押贷款!
我们知道,农村住房无法抵押,主要是因为农村住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即农村住房缺乏登记、确认制度,产权不明晰。
因此,农民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房屋需经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权单位即村委会同意。
而且,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物拥有财产处置权,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程序非常繁琐。
现在不一样了。
根据《陆河县关于推进“三块地”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房屋财产权证》可以办理了,而且可以用作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即日起,对权属明晰,符合当地城镇、村庄规划和“一户一宅” 政策要求的现有住房,农户以自愿为原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农村《房屋财产权证》,该证可作为银行抵押、贷款和入市交易的依据,如国家统一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以国家出台的规定为准。
据悉,陆河县河口镇北中村宜笏自然村村民就成功办理了《房屋财产权证》。
办理了《房屋财产权证》后,村民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将产权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农业和其他生产经营。
目前,河口镇北中村委宜笏自然村朱*锋、朱*彪、朱*杜3位村民成功申请了总额50万元的贷款。
小编了解到,目前陆河不是所有镇农民住房都可以申请办理《房屋财产权证》,可能是因为一些地方还在试点阶段。
不管怎么说,这对陆河老百姓是一大利好。
来源;螺河网 整理自:三溪乡情、陆河信息网
这个提醒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