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彬
林彬(1903—1930),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海陆丰武装起义;1928年至1930年,先后在海陆惠紫等地进行革命活动;曾任中共海丰县委书记、海陆惠紫特委组织部长、西北分委书记等职;1930年牺牲。
林彬,1903年出生于海丰梅陇松江寮村(现属联安镇)农民家庭。海丰第一高等小学毕业,毕业后任小学教员。1925年2月,东征军克复海丰后,他投身农民运动,成为农会骨干,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8月,海丰县举行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林彬任大会秘书处总务部主任,除做好大会的有关会务外,还向代表说明部分提案意义和内容。会后任党的一区部委委员。
1927年,林彬参加海陆丰武装起义。11月,第三次起义后,根据省委撤消海陆丰县委,海丰、陆丰分别成立县委的指示,海丰县于中旬举行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海丰首届县委。林彬当选为县委委员,负责组织部。同月18日,林彬作为农运代表,参加海丰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并以全票当选为海丰县苏维埃政府裁判委员会委员。1928年2月,海丰县举行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海丰县苏维埃政府改称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林彬当选为委员,任建设委员会主席兼裁判委员会委员。
1927年12月,东江特委决定举行东江大暴动,扩大革命根据地,准备召开东江农民代表大会,动员各县农民参加暴动。林彬参加了代表会筹备工作。1928年1月3日至5日,东江农民代表大会在海丰城举行,林彬在会上作了《农民协会组织问题》的报告。
1928年3月1日,海丰县城被国民党军攻陷,县委和工农武装退守农村反“围剿”。7月初,举行海丰县第三次党代会,林彬当选为县委常委、秘书长。
1928年11月,省委决定东江地区成立两个特委,第二个特委即在惠州地区的海陆紫特委。1929年1月,举行海丰、陆丰、紫金三县党代会,正式选举成立特委,林彬当选为常委,负责组织部。会后,因国民党部队集中武装进攻山区,实行“三光”政策,林彬和陈子歧、郑振芬等14人,被追逐至莲花山和银瓶山,躲在大小银瓶叫深井的山洞。在洞中成立了党支部,他们互相鼓励,靠挖野菜充饥,坚持了4个月才联络上特委机关,之后便积极投入恢复苏维埃政权的斗争。
1929年6月,特委扩大为海陆惠紫特委,决定以海丰为中心开展游击战争,并在公平区开始发动群众。同时任命林彬为海丰县委书记。在他的领导下,海丰游击战争不断取得胜利。同年冬,重新成立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翌年6月,海陆惠紫特委扩大为惠属特委,林彬仍任特委委员。接着成立东江苏维埃惠州十属特别委员会。当年8月,特委书记陈舜仪调省委,由林彬负责特委工作。
1930年冬,东江地区和赣南、闽西合建闽粵赣苏区,林彬率惠属代表前往大南山参加闽粤赣党代会。会后,东江成立闽粵赣特委领导的西南、西北两个分委,林彬任西北分委书记。这时,国民党大举进攻中央苏区,与中央苏区毗邻的东江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成为敌军进攻重点。林彬在领导严酷的反“围剿”战争中,不幸牺牲,时年27岁。
(据林泽民、黎经常原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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