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监管不能“打折”(市场漫步)
对临期食品监管同样要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质日期越临近越便宜”“临期零食,特价销售”……眼下,在一些超市,具有价格优势的临期食品销售增长较快,愿意购买临期食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线上线下出现了一些专卖临期食品的店铺,表现出较大市场潜力。
临期食品是指保质期将满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由于价格便宜,临期食品受到不少消费者关注。特别是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实施以来,反对食品浪费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临期食品市场升温,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一种表现。
与普通食品相比,临期食品安全期限较短,销售临期食品对商家品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有些临期食品虽然在保质期内,但存放和流通中的条件变化往往会影响其实际质量,对其质量监管要求更高。售卖临期食品,价格可以打折,但监管绝不能“打折”。
售卖临期食品,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然而实际情况是,一些商家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临期食品销售区,而是将打折的临期食品和正价的食品混在一起出售,有不少消费者以为这是商家的短期促销手段,不会仔细查看食品保质期,购买后过几天准备食用时才发现已经过期。监管部门应督促和抽检商家是否在临期食品促销中向消费者作出明确提示,纠正不当经营行为。
对于临期食品的界定也应更加精准。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一些销售临期食品的商家没有醒目标注临期食品所剩的具体保质时间。对于临期食品的界定,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尽快制定出台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国家标准,才能给临期食品加上更精确的“倒计时”,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安心。
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不法商家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要执行常态化检查,制定临期食品销售、交易规范,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对隐瞒临期食品信息、恣意翻新销售过期食品的不法商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临期食品监管同样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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