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汕尾,不需要极端的宗族观念
汕尾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过程中,要“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我们要对家族宗族势力的抬头保持了充分的警惕,革除极端的宗族观念也势在必行。不可否认,重视家族内部人伦关系的稳定与协调,维护家族的整体利益,建立起孝悌友顺的家族道德准则,宗族观念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即便在如今的文明社会,其依然存在着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近年来宗族观念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极端化趋势,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
极端宗族观念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家族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侵蚀和影响的背后,是以家族为纽带建立非法利益集团的丑恶嘴脸。从“制毒村案”中与执法民警对抗的家族制毒贩毒集团,到“石凤刚案”中鱼肉乡里实施“家族统治”的村书记。他们轻则以家法代替国法,随意侵害他人和集体利益,在破坏基层治理体系的同时践踏法律尊严;重则利用宗族观念,建立起家族式违法犯罪集团,极其嚣张地与法律对抗。
极端宗族观念也会严重影响公民树立最基本的家国情怀,为维护家族利益而置最基本的国家利益于不顾,这种观念也必然要受到所有国人的唾弃。从秦氏后人为卖国贼秦桧掀起的“翻案风”,到曲婉婷为贪官母亲祭出的“云孝顺”。他们都卑鄙地将狭隘的家族利益放到国家利益之前,轻则散播荒唐扭曲的历史观,否定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与精神;重则以所谓的传统美德来搅动舆论场,妄图颠覆国人心中基本的是非判断。
为此,我们必须对极端的宗族观念说不。唯有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质朴道德为参考,来调整个人的行为规范,才能让过激的“家法家规”失去生存的土壤,建立起美好和谐的法治社会;唯有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置于家族利益之上,才能让极端宗族观念包裹下的精致利己主义内核现出原形,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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