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辛苦工作的全市警察致敬
清明节期间,汕尾市公安机关把安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聚焦“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启动高等级勤务,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假期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全市社会治安实现总体平稳态势。
清明节期间(4月3日至5日),全市接报有效警情2236起,同比下降4.77%。其中,刑事治安警情44起,同比下降13.72%;交通警情622起,同比下降4.3%。全市交警部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32起。其中,查处酒驾54宗(含醉驾15宗)、不系安全带91起、违停424起、其他交通违法414起,查扣泥头车12辆、摩托车337辆,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
为及时化解处置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市公安局各警种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巡查稳控工作,加强信息研判预警,集中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市公安局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举措,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对上山祭扫人员做好提醒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携带火种、易燃物品上山等行为进行查处,强化火源管控,堵塞防控漏洞,做到“见烟查、违规罚、着火抓”,切实保障辖区森林防火形势安全可控。
全市公安机关启动高等级勤务,每日安排不少于二分之一警力在岗在位,落实“1、3、5分钟”快速处置要求,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防范薄弱、案件高发、群众需要的重点场所部位,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加大农村地区治安防控力量的投入,确保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3517人次、警车931辆次,检查车辆2925辆,检查人员2586人。
我们的平安,社会的稳定,最大的保护神,不是祖宗,不是神明,而是我们尊敬的人民卫士——警察。向辛苦工作、一心一意为汕尾的稳定安全作出巨大贡献的全市警察致敬!
多事之秋,警察同志很辛苦,大家多支持警察同志的工作{: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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