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系统的腐败值得关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供销系统腐败案件多发有多重原因,有系统改制伴随的阵痛,也有内外监督力量的缺失,还有系统相对封闭带来的治理漏洞等。供销合作社几经改制,职能职权多次调整,现有组织成分多元,既有机关、事业单位,又有企业甚至协会,处于一种“四不像”的尴尬境地。佟宝君分析:供销合作社虽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却承担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又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既是集体所有制性质,自己组织收益,又吃着财政饭。这种特殊体制导致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部门设置、干部任免等方面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部分干部职工滋生了“捞一把”的思想。
供销社资产是集体所有,一些地方国资委对其没有资金监管的职责,上级监督缺乏着力点;一些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内部的监督制衡作用无法发挥,比如在宁夏,秦亚兵从不主动让监事会、纪检组参加重要会议,使得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此外,供销系统相对封闭,干部队伍流动性不大,供销系统理事会换届频率低也为腐败埋下隐患。比如内蒙古的刘金水担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联合社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一职长达13年,导致“一言堂”现象严重。
针对上述漏洞,要明确供销合作社业务上的主管部门,强化精准监督,重点对“关键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环节”重大资金决策进行监督;将供销合作社机关和下属企业的重大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梳理主责主业并制定发展规划,对于盲目投资决策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情况,研究退出机制及时止损。
治理供销系统腐败问题,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建章立制堵漏洞,推动形成权责明晰、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是的。纪委要跟进,群众眼睛要擦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