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总体优良率超九成
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的黄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近期完成。项目组对基础保障、管理措施、管理成效等5个方面26项指标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总体优良率达91.5%。 此次评估对象为黄河流域所在省份(不包含四川)的8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涵盖青海、宁夏、甘肃、陕西、山西、河南、山东7省份所有国家级保护区(不包含纳入国家公园试点范围的保护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范围内的国家级保护区。 评估结果显示,黄河流域97.6%的保护区设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并建立了较全面的规章制度。92.7%的保护区已建立了标桩标识、保护站、巡护道路、林火及病虫害预警网络、野生动物救助等基础设施。98.8%的保护区近10年内开展过科学考察或专项调查,39%的保护区在近5年内积极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等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8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评估区域国土面积的3%,覆盖了全国陆地26%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14%的重点保护植物物种。评估期内,40.2%的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状况改善较为明显,中华秋沙鸭、细鳞鲑等珍稀濒危动物种群数量有所增加,雪豹、林麝、华北豹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活动范围有所扩大。 8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覆盖了区域32%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以及青海湖、黄河三角洲等6处国际重要湿地,占评估区域国际重要湿地的50%。评估期内,黄河流域超89%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植被盖度保持稳定或有所提升,5年内平均植被盖度增加了2.7个百分点。 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碳固定能力分别为区域平均水平的1.6倍和1.7倍。评估期内,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碳固定等生态功能稳步提升,黄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得以巩固,下游湿地萎缩现象整体有所减弱。 此次评估同时发现,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仍然存在不足,生态系统质量及功能易受人类干扰,社区绿色发展水平较低,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强化提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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