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汕尾经济更健康循环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一季度,汕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6.35亿元,同比增长11.3%,这也表明经济增长的成色很足。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领跑全省的同时,汕尾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稳定消费价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78元,同比增长8.1%,增速快于GDP增速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4%、8.9%,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温和上涨0.3%。
为企业实现“开门红”注入了新活力,汕尾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大力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加大普惠金融供给、搭建人才供需平台,不但帮助中小企业度过疫情“寒冬”,还稳定了市场预期和信心。一季度,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379户,同比增长41.91%。
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的要求,我们要做到:
一是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
二是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
三是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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