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家国 发表于 2022-5-16 09:24:10

关爱残疾,责无旁贷

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5-16 09:26 编辑


残疾人是公民的一员,应该同其他人一样享有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权利。但由于他们不幸,造成了残疾,享受不了快乐学习与幸福生活。我们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的家庭着想,为他们的成长着想,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生活,融入社会。



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残疾人类别很多,除了盲、聋哑和智力残疾三类外,还有自闭症、脑瘫、肢体、精神等残疾。不让这些人冷在一边,不受凌辱,不受歧视,有关部门都有不同的关爱责任。要建立完善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生活上支持,精神上安慰、健康上关心。残疾人经过康复治疗与教育,也有可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以助残日为契机,围绕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培育全社会关爱残疾人、提高全民助残意识,让更多的人理解特殊教育,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残联、教育、社会团体要提供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 “一助一送温暖”、“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等各种活动,让残疾人家庭享受社会的温暖;对于重度残疾残疾人,学校、残联、社会机构要联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不仅送知识、送温暖,还要送医、送康复,送辅助矫正器具等,达到医教结合。让更多的残疾人真正过上快乐的生活。
  


关爱残疾人,校园要实施融合教育。良好的学校环境是残疾人随班就读的重要一环,为“使每一个残疾人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要构建布局基本合理、学段相互衔接、医教相互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幼儿园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接收入校、入园,使特殊孩子与正常的孩子一样平等地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独特需要的教育。



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残疾人不只是关乎个人自身发展的行为,还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学校、融入社会,实现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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