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汕尾人如何看待启动《同居法》的可行性
大学生对试婚性质行为婚前同居的接受程度最高。也有关注人口问题的学者提出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启动中国《同居法》的立法研究。如何看待启动《同居法》的可行性?
婚姻的非制度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同居将替代婚姻,大量的生育都在同居伴侣中发生。这一现象目前在欧美特别是在北欧、西欧常见。回到中国情境,不光是通过我们的调查,从其他研究中也能看到,同居的人数比例在不断上升,大学生对同居、婚前性行为等接受度都比较高。
但有同居这个现象出现,并不代表同居的意义是类似的。在中国,同居更多是婚姻的前奏。恋爱进入较好的阶段,同居的目的是看结婚是否合适,同时这个行为也可以降低生活成本。这也是中国的第二次人口转变跟西方不一样的地方,从目前证据来看,在中国,同居适婚的性质大于其婚姻替代的性质。
法律代表着国家意志,其价值导向决定着同居和家庭婚姻的关系。如果我们在国家层面上认可同居作为婚姻的替代,认为婚姻的发展趋势是逐渐弱化,越来越多人会只同居不结婚,那么出台《同居法》是必要的,它可以对男女双方的经济和身体权益进行保障。
但如果社会普遍认为同居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是非正式的试婚,在这种导向下,《同居法》的意义可能会打一定折扣。所以我想《同居法》的立法可行性决定于它背后的价值导向和社会对这个现象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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