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秋灯丛话》想起——公款姓公,公权为民
《秋灯丛话》里的一则故事:有齐女待嫁,东邻富而丑,西邻俊而穷,两人均来求婚。问她中意哪个,齐女害羞,不好意思开口。其父亲说,不言语也行,若想嫁西邻,就袒露左臂,若想嫁东邻,就袒露右臂。齐女两臂皆袒,其父惑而不解。齐女说:我想食在东邻,宿在西邻。
如果把“当官”比作嫁西邻,“发财”就犹如跟东邻,二者本不可兼得。可偏偏有些官员却想好事成双,要做现代齐女,既想“嫁西邻”又想“跟东邻”,做官的风光与发财的实惠一个都不能少,有的甚至把当官作为发财的途径,利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大搞贪污受贿,大发不义之财,最终结果一定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一些贪官在被查处后谈及贪腐诱因,总不忘剖析心理失衡的症结。如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称,“那些老板动辄赚几千万甚至上亿,而自己并不比他们笨,却只挣那么可怜的一点点”;再如江苏省如皋市原副市长单定方说,“我为城市开发建设付出了很多辛苦,一年辛苦下来也只不过拿几万元的工资,而那些跟我接触的开发商却一个个富了起来”。
还有贪官忏悔:看到昔日的同学下海经商、办公司,成了腰缠万贯的“大款”,他们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高档名牌,住的是别墅洋楼,出入有豪车代步,玩乐有美女陪伴,过着神仙般的日子,而我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不平衡感越来越强烈,人生的坐标也开始倾斜。这些人之所以自毁前程、“官”“财”两失,根本原因就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官是官,商是商,两者所从事的职业不同,所发挥的作用亦不同。正所谓官有官道、商有商道,官商本就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道不同不相为谋。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仆不是老板,领导工作不能以发财为目的。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当追求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必须把廉洁自律、为官清廉、不当贪官作为一条不能触及的红线、底线。
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的古训,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跨过金钱关、权力关,坚决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坚决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努力做一个让人民群众交口称赞的清官,做一个让亲朋好友引以为豪的好官。
落水前,个个都志得意满、意气风发、油光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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