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美丽汕尾,汕尾防治污染不含糊
汕尾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市大局的突出位置深入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制定实施《汕尾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突出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水污染防治是关键一环。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工程系统治理、污染源头控制、应急综合整治三大措施为抓手,全面开展黄江河西闸、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
组织各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并落实全面整改,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农业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排查范围涵盖全市河流29条、水库46座、城市湖泊1个,河流总长度约636公里。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蓝天指数”是城市吸引力、竞争力和宜居度的一部分。如今,“汕尾蓝”已经成为我市的靓丽名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深入调整产业布局,严控高污染高排放产能;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储能等新能源。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风电80.39万千瓦、水电17.9万千瓦、光伏发电19.065万千瓦。
扎实打好净土防御战。保护好土壤环境,为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同时,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编制印发《2021年汕尾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落实隐患排查要求,截至2021年底,全市24家涉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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