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以钉钉子精神,做深做实做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汕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性,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站在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大局的角度上找准定位,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坚决克服“要我办”的被动应付思想、“过得去”的低标准观念、“造盆景”的形式主义,以钉钉子精神做深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
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学习成功经验,完善制度设计,精简涉企审批环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步伐,提升无证明城市惠利面,聚焦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全面破解营商环境优化行动短板弱项,助力汕尾经济实现突破。要强化“指挥部+专班”统筹,切实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中枢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一流市场、一流政务、一流法治”三个专班要发挥好专班协调推动作用,建立健全专班周例会机制,围绕“打造营商环境优化4.0”目标,聚焦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构建跨部门跨层级工作推动机制,宣传推广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提高群众对于营商环境改革的知晓度与满意度,让“我比别人办的好、我比别人办的快”的店小二服务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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