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无毒汕尾”, 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以来,汕尾市在国家禁毒委、公安部、省禁毒委、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毒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可持续、不反弹、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围绕“无毒汕尾”的工作目标,坚持禁毒、防疫两手抓,齐心协力,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牵引,不断完善禁毒机制、巩固禁毒成果、强化禁毒执法打击效能,形成了党政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能力明显提高,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市没有发生制毒案件,没有发生海上走私毒品案件,没有发生大宗毒品交易案件,毒情形势持续向好,为汕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成绩面前,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禁毒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只有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久久为功,才能打好、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各级党委、政府,禁毒委成员单位和禁毒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本地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要深入推进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全覆盖的毒品预防教育机制、全环节的服务管理吸毒人员机制、全链条的打击毒品犯罪机制、全要素的监管制毒物品机制、全方位的毒情监测预警机制、全层级的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机制,不断提升预防宣传、打击监测、管理服务和组织协调水平,全面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深入开展禁毒攻坚年行动,全力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强化吸毒人员的查处管控,严防制毒犯罪、严堵毒品输入,落实戒毒人员康复服务和帮扶措施,补齐工作短板,降低毒品社会危害。
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打造“无毒汕尾”,把汕尾建设成宜居宜商的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厉行禁毒方针,群策群力,以实际行动,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构筑起“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禁毒长城,推进我市禁毒示范创建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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