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事情,报道起来为什么不用“中央”,偏偏用“我国”,用“国家”也行
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7-20 11:55 编辑今天在《汕尾日报》看到一则新闻,赫然写着:我国拨付水利救灾资金4.68亿元,支持广东等10个省区市水毁修复。再看电文开头,居然是“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全文如下: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水利部18日发布消息称,财政部、水利部近日拨付水利救灾资金4.68亿元,支持广东等10个省区市做好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保障防洪安全。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强降雨过程多,珠江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北江发生特大洪水,西江发生4次编号洪水,长江流域湘江、赣江也相继发生编号洪水,四川发生两次6级以上强震,这些洪水和地震使得水利工程水毁震损严重,防汛形势严峻。
财政部、水利部调度各地受灾情况,研究救灾资金分配方案,下达了水利救灾资金用于支持受灾地区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等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防洪功能,切实保障防洪安全。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个感觉:看标题上半句,还以为是我国去援助某个国家。还是记者把后面的省份当作“国家”。如果是这样,问题可就大了。都是国内的事情,“中央”不会写吗?如果写成“中央拨付水利救灾资金4.68亿元 支持广东等10个省区市水毁修复。”或者把“中央”换成“国家”不是更好吗?
现在的某些记者,平时少读书,新闻来源于“有关部门”的“报告”,不深入基层,不贴近群众,刷屏占据他们很多时间,因此,他们的政治觉悟也就很低了。想要提高认识和水平,只要两个途径:一是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名记者学习;二是磨练。不断在事上磨,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亲近大地,贴近基层。
疏于专业的学习,缺乏对汉语语义的正确运用。 某市文明办在"给全市人民的倡议书"中赫然写着"严禁渉黄涉赌渉毒……不准……不准……",肉容值得肯定。但倡议书不同于行政命令,用"不准"和"严禁"明显是对汉语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足的表现。 村民甲批评得对,疏于专业的学习,缺乏对汉语语义的正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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