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台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位于南海中部海面的热带扰动已于8日14时加强为热带低压,8日17时其中心距离汕尾偏西南方约904公里。预计热带低压将趋向海南到我省西部海面,并较大可能于10日白天以(强)热带风暴级(9级-10级)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外围环流影响,9至11日,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风雨过程。9至10日,海上和沿海地区将出现6-9级大风、8-10级阵风。9至11日各地过程累积雨量将达到120-250毫米,局地350毫米以上。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已于8月8日20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汕尾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阵以待、严防死守,扎实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坚决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海上风险、防风隐患、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易涝点、旅游景区等重点环节加强排查,做到海上渔船100%回港,渔排人员100%上岸,回港船只100%落实防御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区、中小河流洪水高危区、山洪灾害高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 100%转移到安全地带,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100%安全撤离,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及地质灾害风险变化,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强化值班值守,提前预置抢险力量,严格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坚决果断提前彻底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加密巡查频次,加强水库调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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