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离退休人员再就业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虽然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在职场中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离退休人员想要继续从事劳动的话,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工作岗位。为了充分保障离退休再就业人员的各项劳动权益,离退休人员选择继续工作发挥余热的同时,要注意尽量避免从事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尽量选择能够发挥自身专长的技术性、管理性工作,或者简单的服务性、辅助性工作,工作时间尽可能弹性和灵活,例如,可采用半天制、钟点制的非全日制工作形式。
第二,尽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的劳务合同或退休返聘合同。一些老年人通过熟人、朋友介绍再就业,出于信任而仅以口头形式对工作内容、条件等进行简单的约定,一旦出现纠纷后劳资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尽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进行详细的约定,一旦发生争议书面合同将成为高龄劳动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第三,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被他人恶意利用而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当中。一些人利用老年人的特殊身份,诱导离退休人员参与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例如,在一些收藏品、保健品骗局中,一些公司雇佣老年人当托儿宣传其产品,安排老年人讲述虚假产品使用经历、夸赞虚假产品使用效果等,对此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成为违法分子的帮凶。
另外,对用人单位而言,离退休人员权益在工作中遭受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雇佣离退休人员提供劳务的,应当采取更加充分的劳动保障措施,妥善运用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用工风险。
身体健康还可以干十年,身体不健康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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