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经年 发表于 2022-10-5 12:26:13

乡村振兴,不要忘记家庭经营是农业经营的基本形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同时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保证了家庭经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家庭经营作为中国农业经营的基础,是由农业特点和家庭特点所共同决定的。


农业劳动对象的生命性,农业生产的地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等性质决定了农业劳动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更需要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性、主动性和灵活性。



有些人把工业思维机械地套到农业上,片面理解农业现代化,把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等口号作为现代农业标配。有些地区为了追求这些指标,否定农户经营的基本制度,强制农民“流转”耕地,资本下乡圈地,要土地而排斥农民,把农民变成“既拿地租,又挣工资”的所谓农业工人。



殊不知,这些做法违背了农业基本特点,既损害了国家的农业安全,伤害农民根本利益,也极大挫伤了农业投资者的积极性。这种“三伤害”做法之所以被认为是合理的,源于对农业特点和农业发展规律的无知。



其实,这些所谓现代的名词并不是现代农业的本质特征,现代农业强调的是现代科技的广泛应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全面落实,现代农业组织的广泛建立等。农户经营发展到今天,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有些问题是农户经营自身缺陷所导致的,更多的是一些违背农业特点的瞎指挥、乱作为所造成的。



大量的“现代”“规模化”的做法之所以失败,不能归结为经营者能力低,更不能归结为农民不配合,而是选择了错误的农业道路。解决农业问题的正确道路只能是以农户经营为基础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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