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完成反馈
汕尾日报讯 (通讯员 许沛丰)根据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部署,汕尾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工作于12月2日全部完成。 市委第一、第五巡察组分别到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市生态环境局等6个单位党组召开专项巡察反馈会议。市领导李志、邓涛、曾宏武、周小壮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巡察反馈工作。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落实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一、第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及参会的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会议指出了本轮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单位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的单位担当作为不够,涉农统筹资金争取不主动、拨付不及时、资金闲置;有的单位履行主管监管职责不够到位,抓督促落实力度不大,推动乡村振兴资金和项目进展缓慢;有的单位抓项目规划和协调配合不到位,对资金跟踪监管不严格;有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有待加强;一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严,一些农村侵占、截留农民相关补贴、集体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把握关键环节抓整改,瞄准重点领域抓整改,强化督促检查抓整改,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各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主动认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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