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下猛药治“沉疴” 让营商“清风”伴企长行
对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市各级“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汕尾清风”微信公众号适时适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日前,市纪委监委发布《汕尾市“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方案》的发布,聚焦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以惩治阻碍高质量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抓手,推动“店小二”式服务落地生花,力求为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重治“躺平摆烂”与滥用职权 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本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整治活动。对于政策落实方面,《方案》提出要重点整治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层层批转”“击鼓传花”等推脱行为,对于不深入一线主要靠下级报告的“躺平式”干部与怕担责任摆烂等行为要着重治理。 企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要素保障。《方案》提出要重点整治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涉企服务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正常生产经营等各个生产与管理环节中的滥用职权行为。同时,对于政务服务与行政审批方面,将重点整治违规履职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多种行为。 企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在法治下运行的营商环境,更离不开政府的监管执法。但是监管执法该如何在阳光下运行?《方案》对此也作了详细规定,将重点整治巧立名目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收费、包庇袒护违规违法行为、收受好处等6种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在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中健康发展。 “4321”举措让“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无所遁形 清风伴企行。若要清风来,关键在实施路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本次专项行动实施“四活动、三清单、两强化、一考评”的“4321”十项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照进现实。 为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本次专项行动将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及“访企纾困” “千企评部门” “啄木鸟”四项活动,让相关部门“沉浸式”体验涉企部门办事效能,查找问题症结,听取企业家心声,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 项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转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方案》提出要建立服务保障项目“双进”监督清单,在深入摸排与全面梳理汇总的基础上,筛选重点引进、推进项目,实行清单式监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还提出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清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清单“两大清单”,压实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基石,为企业创造“清明”发展环境。 《方案》还提出要强化执纪执法,运用直查督办、指定管辖、“室组地”联动等方式,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涉企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拖”等服务效能问题;强化标本兼治,把通报曝光作为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的重要手段,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方案》强调,要实行考核考评,将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案件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改革,破解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梗阻,形成常治长效机制。 据了解,“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从今年2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专项行动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加强经常性监督整治,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汕纪宣)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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