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叶佐庭
大安人|叶佐庭(1923.8—2002.8)叶佐庭同志,1923年8月3日生于陆丰县(现陆河县)昴塘村“时雍楼”家族。其父叶汉生(字德修,号厚庵)是辛亥革命孙中山同盟会会员,在孙中山先生领导下为卫戌队营长、粤军统领和陆军步兵上校。
叶佐庭少年时在家乡读小学,后刻苦自学,达到相当高中文化水平。其青年时追求进步,靠拢中国共产党党组织。中国共产党陆丰县地下党,为了准备武装斗争,曾动员其到陆丰国民党军队去掌握武装,以便一朝起义。后其获任河口警察所警长,暗中支持地下党工作。
1947年10月,地下党动员其率警察所官兵起义,参加东北大队,以警察所武装为基础组建了东北大队独立中队,任佐庭为中队长。后历任东北大队主力第四中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东江第一支队六团四连连长、东一支新一营二连连长、六团作战参谋、干部训练连长兼教官、大安供销社干部至离休。
在三年人民解放战争中,佐庭在党和上级正确领导下和兄弟部队一起战斗,带领四连官兵从山区到平原,从游击战到运动战,转战海陆丰,与盘据在海陆丰的三千强敌展开了浴血奋战,粉碎了敌人一次次“扫荡”和进攻,发展壮大了游击区和根据地直至解放,佐庭同志在数十次战斗中,有勇有谋,舍死忘生,身先士卒,冲锋陷阵,所向皆捷,为海陆丰的解放事业立下了功劳,深受领导和群众的赞扬。 1948年1月,敌东绥靖区副司令苏冠英和钟超武率300多人,进犯海丰大安洞根据地,佐庭奉命率四中队和鹅赤后大队一个排同敌人进行了殊死战斗,击伤敌连长等多人,粉碎了敌人的进攻,保卫了根据地; 1948年8月,在政委刘志远指挥下,四连和钢铁一中队白天进攻博美镇,守敌闻风逃走,四连冲入博美镇,摧毁了镇公所、警察所等机关,缴获物资一批。傍晚部队撤退时,敌驻碣石中队来援。佐庭闻报,率撤存留在身边的6个战士,身穿缴获的国民党军服,埋伏在博美镇南门、诱敌一个一个进镇,俘敌中队长李琪等11人、毙敌1人、缴枪12支,并击溃后续部队。 1949年,他率四连参加解放陆城的三次战斗,4月4日。攻打陆城时,支队蓝造司令员命他率四连攻打敌县党部,敌人据栅抵抗,正面难攻,他指挥部队从侧面翻墙爬屋顶攻入敌县党部,俘敌县联防大队长等多人,但炮楼和假山水池敌人仍顽强抵抗,佐庭一手拿短枪一手拿手榴弹,大叫“缴枪不杀”,冒着敌人弹雨冲入假山敌群中,逼使敌人缴了枪,炮楼敌人也跟着投降,解放了陆城旧圩。佐庭率四连冲锋陷阵,屡打胜仗,使敌人闻风丧胆。
陆城解放后,他积极投入肃清残余敌人和地方反动势力的斗争,为巩固和保卫新生政权献出了力量;后转业到供销社工作,为繁荣地方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勤恳工作。 离休后,他被选为陆丰市两纵老战士联谊会理事和大安分会会长、不顾年迈体弱,团结分会同志,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支持当地党政工作,发挥了老战士的余热; 在家庭生活中他勤俭持家,教育儿孙学习政治,遵纪守法,并送儿子和孙子多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佐庭同志在陆丰解放史上是有功劳和贡献的,但他从不居功骄傲,也不宣扬自己,甚至在“文革”中受极左路线的冲击,在政治和生活待遇上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时,仍不改革命初衷,一心跟着党,保持革命晚节,诚难能可贵,值得学习! 叶佐庭同志把青年和精力献给了海陆丰人民的解放事业,是人民的好战士好连长。我们要学习他英勇战斗不怕流血牺牲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参考文献:1、《中共陆丰党史大事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2、《陆河文史》(第一辑)《粤赣湘边纵队、东一支、江南地委河田》3、《陆丰市改名老区发展史》等鸣谢
本文珍贵图片资料由叶展育同志提供,在此表示特别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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