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千里马”在汕尾高质量发展中竞相奔腾
让更多“千里马”在汕尾高质量发展中竞相奔腾○陈晓铭 人才是发展之本,抓人才就是抓发展,谋人才就是谋未来。5月1日起,《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市首部人才地方性法规,这是吸引集聚人才的重大举措,更彰显了矢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汕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气魄胆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赋予了人才工作新的战略定位,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4月10日至13日在广东考察,强调“要加强教育和人才培养”“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形成高端科创人才聚集效应”等重要指示。当前,汕尾正处于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推进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重任在肩,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亟需人才、渴求人才、呼唤人才。《条例》的出台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条例》聚焦产业链紧缺环节和重点领域,坚持靶向思维、精准发力,不仅为新时代汕尾人才强市建设指明了方向,也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站位高远、用心倾情、路径明确、措施有力。 《条例》踩准了高质量发展的鼓点,紧紧围绕人才引进、流动、培养、开发、评价、使用、保障、激励和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人才交流活动、人才协同发展和优先引进人才、招聘引进人才、产学研融合、人才使用基本要求、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人才使用考核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可以说,条条都是干货,处处都是硬核。汕尾对人才的拳拳盛情和满满诚意,都蕴含在《条例》里。比如,《条例》提及注重靶向引才和柔性引才,优先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规定在落户、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就业、父母养老、医疗保障、住房安居、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选树人才服务发展示范案例;建设富有本市特色的人才社区和人才公园等等,让《条例》在一件件人才实事中可感可见。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明确提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立法形式推动人才工作齐抓共管、整体联动,一方面以考核为导向,倒逼全市各地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深度参与人才工作,合力写好人才“引育用服管”五篇文章;另一方面,以效果为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关心关注人才所需所盼,推动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尽可能多地解决人才工作问题,充分体现了汕尾求贤若渴、惜才如金、爱才如命的鲜明导向。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相信随着《条例》的实施,一条条人才政策落实,一件件人才实事落地,越来越多的人才会更加笃定选择汕尾干事创业,必将会有更多千里马驰聘善美之城,在汕尾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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