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动得我不能动得?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有这么一个经典桥段:阿Q喜欢上了一个尼姑,于是他不懂风情地调戏了一下尼姑,结果当然是被拒绝了。阿Q很生气,说出了一句整本《阿Q正传》中最经典的名言:“和尚动得我动不得?”这是一句反问话,也算是一句肯定的话,在某些权力掩护之下的尼姑,阿Q就是动不得!我们不是说和尚是权力掩盖下的尼姑的所有者,但是和尚绝对是鲁迅笔下那个时代的对尼姑的收益方,他们是摸得的,以阿Q为代表的普通人没有经过和尚的许可就是摸不得!尽管阿Q很需要,阿Q要借尼姑留个种、传个后,那又如何呢?和尚不让摆,阿Q就不能摆,更别说摸了。Q哥想摸?那是犯罪!Q哥想摆?那是要被没收一切东西的,而且会被斥责!被骂神经的。所以赶尽杀绝,不让人活了,就是阿Q面对的事实,很欣慰的是,Q哥有“精神胜利法”这个法宝,遇到什么侵害自己权益的事,哪怕是被驱赶、被骂被打……他都会用“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比如说人家也是领任务的、人家也是做一份工作的……想到这些就会认为自己被没收财产或被驱赶是理所应当的了,全然不顾自己的养家糊口的需要以及自己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在《宪法》的保护下所应有的合法权益是否被践踏被侵蚀!人格和尊严已经灰溜溜的扫地,不敢反抗不敢争取就是阿Q的本领!
听说有个叫深圳的地方今年九月一号开始允许阿Q适当的摸一下尼姑了,或许这只是几毫米的身体接触又或许这只是允许阿Q跟尼姑握握手,但是大地方都开放了,我们这个小地方什么时候也放得开呢?和尚不需要刷存在感的,和尚也不用担心没饭吃的,再不济也可以伸手化缘的嘛,难道我们这里的和尚连伸手乞讨的本事都没有吗?显然不应该如此!故此,那个叫深圳的地方从九月一日开始允许阿Q“放肆”了,我们这里应该比深圳更要打破精神禁锢,让阿Q摸得尼姑才对。和尚应该以慈悲为怀而不是为了放秃子而当秃子!
和尚动得,我也动得!和尚动得,我更动得!因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和尚只不过是狐假虎威的一个混混级别的令人厌恶的角色,难道要滥用职权粉刷自个儿的秃驴的内在本质吗?那么多年的霸道与凶残言行举止,全国上下都嗤之以鼻,今年以来各大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如此继续下去秃驴们会把整个社会给搞残!秃驴们不仅仅不允许阿Q摸一下尼姑还让整本“正传”的世界充满了隔阂、怨恨、麻木与冷漠、冷血、无情……如此下去迟早会出大乱子,这是我们想看到的吗?当然不是!那么让和尚缩在庙里敲木鱼才是人间正道,和尚就该干和尚的事,充当恶霸、地痞流氓不是他们的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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