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希文)5月17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率队到各地开展《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要求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吴国华一行先后到海丰县、陆丰市、市城区,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吴国华要求,要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践行文明行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的治理力度,推动《条例》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坚持部门协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形成政府推进、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文明行为规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习惯。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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