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消防安全隐患需注意!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隐患曝光名称:粤轩园美食店地址:香洲街道红海大道城内村北门口
隐患问题:1、场所内顶棚材料采用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隐患曝光名称:罗美春螺蛳粉店地址:海丰县赤坑镇青坑社区青岭路
隐患问题: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甲级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隐患曝光名称:黄炎理发店地址:海丰县可塘镇粮所路31号
隐患问题:1、场所内采用易燃装饰材料;2、未安装联网型智能烟感报警器;3、部分灭火器失压。
隐患曝光名称:废品收购站地址:陆丰市河西镇香校广汕公路北
隐患问题: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甲级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2、场所内大面积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
隐患曝光名称:源丰大排档地址:红海湾遮浪街道水仙亭南50米
隐患问题:1、场所内一楼厨房闭门器拆除;2、场所内二楼餐厅大厅未安装智能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问题,汕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临时查封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相关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话题扩展判刑5年!34户受灾,损失超600万…
自家店铺起了火
34户邻居跟着遭殃
一共损失了600多万!近日,广西河池的李某良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案例回顾
2021年9月12日广西河池天峨县一自建房商铺内突发火灾
消防员到场时,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通过外墙和竖井向建筑上下蔓延。消防员立即同时组织搜救和灭火,被困群众全部被安全疏散,火灾被扑灭。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9层民房,共有36套房屋,起火点为二层仓库货架区域,起火原因认定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
经调查发现,事故责任人李某良于2017年承租了起火建筑部分区域作为商铺使用,经营过程中,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设置储存易燃可燃物的仓库,且未定期对仓库电路进行安全检查,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当天,仓库内发生火灾后,没有相应消防措施应对,致使大火蔓延,烧毁同栋楼及邻楼的住户、租户等 34 户人家的房屋及生产、生活物资。经评估,本次火灾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18.1981万元。
近日,天峨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良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房屋损失和室内物品损失进行赔偿。
阿消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阿消提示经营性自建房户主或经营户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于生产、经营、存储的自建房居住区域要与经营部分做防火分隔防患于未"燃"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来源:汕尾消防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