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5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认房不认贷”政策指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在汕尾市名下无房,其就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并依此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自2022年8月5日起,汕尾市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下调至20%,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首付贷款不低于30%。
“‘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出台,让在本地购买首套房的居民首付压力减小,减少房款总额的10%,能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这个政策对外地人在本地置业非常有利,对整个行业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21世纪不动产汕尾区域总经理王宇龙表示。
陈先生是黑龙江人,2021年来到汕尾市陆丰市工作。9月17日,陈先生在陆丰市东海街道一楼盘看房,他告诉记者:“我在网上了解到有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还有‘认房不认贷’政策,想借此机会看看能不能在本地再买一套房子,自己住着方便,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投资。”来源:南方+记者 郭杨阳 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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