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某亮(男,31岁,联安镇人),被抓了...
【夏季行动】“二进宫”惯犯再“伸手”又被抓,海丰公安3小时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刑满释放后本应洗心革面,
重新做人但有人仍不思悔改又干起了“老本行”最终迎来了“三进宫”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不断提升“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质效,铁腕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海丰公安联安派出所仅用3小时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财物,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案 件 回 顾2023年9月19日8时许,海丰公安联安派出所接事主陈先生报警称:其位于联安镇坣头村的家中窗户被人撬开,卧室里有现金和首饰等财物被盗。接报后,联安派出所立即启动“快侦快办”破小案工作机制,通过缜密侦查,走访摸排,依托“一村一警”机制优势,凭借对辖区人员的熟悉,民警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系有多次盗窃前科人员庄某亮(男,31岁,联安镇人)。当日11时许,该所果断出击,在联安镇联英村嫌疑人家中将庄某亮抓获,并现场查获失窃财物首饰、玉器、旧纸币等。至此,该起入室盗窃案仅用3小时告破。
经审,犯罪嫌疑人庄某亮对其于9月19日0时许,通过撬窗进入陈先生家中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勤恳赚钱才是真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财物外出离家时锁好门窗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海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