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好声音 发表于 2023-11-2 11:14:17

一大波利好来了!汕尾这样承接产业有序转移

11月1日上午,汕尾召开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政策体系及相关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汕尾推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进展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汕尾着力构建1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1个与深圳共建市级产业园区、3 个特色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的“1+1+3”产业承接平台体系。截至今年9月,全市产业平台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超164.83亿元,已签约引进项目共计361个,在建项目118个,建成投产项目159个。
深汕特别合作拓展区起步区由深圳主导建设运营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余振光通报了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总体情况。
他说,随着配套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和产业承接平台建设的快速推进,汕尾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积极开展抢平台、抢资金、抢土地、抢项目、抢协作、抢荣誉、赛投入、赛熟地、赛厂房、赛招商、赛产出、赛服务的“六抢、六赛”工作,推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1至9月,主平台园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28个,比亚迪二期汽车零部件全面投产,万享达、家得福、泽浩、中导等项目加快厂房装修和配套建设,协鑫集团50GW光伏组件项目正在洽谈跟进中。
新一轮深汕对口帮扶协作开局良好走向深入。今年以来,汕尾共与深圳召开3场高层次联席会议,深入落实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和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工作部署。
两市已就深汕特别合作拓展区作为市级层面共建产业合作园区达成初步意见,正共同加快编制《深汕合作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研究起草《深圳—汕尾共建产业合作园战略协议》,谋划成立深圳汕尾合作园区管委会,并明确天星湖智造产业园作为起步区由深圳市主导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配套基地,同步积极谋划以深汕市级合作共建园区形式推进汕尾市新材料产业园的规划建设。
如何强化土地资源保障?余振光表示,汕尾鼓励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实行带项目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保土地保障工作有力度、高效率;推进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以满足企业的灵活用地需求。今年以来,汕尾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开工建设标准厂房,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标准厂房52万平方米。
“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制造业当家,围绕抓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的要求,积极开展‘六抢六赛’工作,全力抓好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余振光说。
新闻发布会现场。

深挖政策红利推动产业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林文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省、市两级层面的系列支持政策,以及推动汕尾市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举措。目前,汕尾已构建市级层面的“1+14+X”的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的政策体系,即“1”个主文件——《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省14个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的“14”项配套支持文件以及“X”个县(市、区)方案,实施差异化产业政策和精准化扶持政策,引导园区形成区域特色优势。
林文凯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的工作要求,统筹整合叠加利用国家各种政策,加强对接沟通省直部门,深入挖掘政策红利,充分争取上级单位政策、资金、技术支持。
近期,汕尾出台了《汕尾市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下称《工作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张杭彬就该方案的具体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
他表示,《工作方案》从标准厂房的建设主体、资金来源、用地保障、项目推进、项目管理以及政策保障等维度部署了九大举措,全方位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在建设主体方面进一步强化国企引领,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推动标准厂房建设,利用产业转移“1+3”平台开发公司,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以放大5倍省级资金的目标,投资产业转移园区标准厂房建设。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接具有建设标准厂房实力和成功经验的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陆丰三甲五金配件产业园、星都产业园万洋众创城,海丰生态科技城海迪时尚美都等项目建设。在资金来源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配套出台对满足一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入住率条件的标准厂房予以事后奖补的政策,同时也出台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的优惠政策。《工作方案》还明确了汕尾标准厂房建设的目标,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产业园区新开工建设标准厂房5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标准厂房320万平方米以上。
“我们新出台的这些政策从创新用地用海模式、强化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等各个方面为企业做好政策保障,通过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减轻制造业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促进汕尾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锦锋说。
以《汕尾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出台为例,其核心是支持制造业企业盘活土地,同时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防范擅自改变工业物业的土地和房屋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明确了可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工业物业为已确权登记的厂房、仓库等产业用房和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服务用房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允许工业物业按幢、层为基本单元办理分割转移登记,最小分割面积为500平方米;同时也明确了分割转让工业物业应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受让方须为经依法注册登记且属于转让方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企业。来源:南方+记者 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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