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
为全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学校师生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避免受到黑恶势力教唆、诱骗、拉拢、利用,11月17日市扫黑办、区扫黑办、区法学会、区教育局联合在城区田家炳中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清瑜出席活动并讲话,副区长、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周锦东主持。活动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颁布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落实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力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营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把握其基本内容和核心内涵,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加强防范有组织犯罪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推进城区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活动中,区检察院授课老师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和违法犯罪的基本概念,为师生们作专题讲座。通过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从身边常见犯罪类型入手,普及严惩黑恶犯罪、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法律知识,引导学生们自觉抵制和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下来《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将继续在汕尾中学、新城中学、东涌中学、捷胜中学开展,区法院、区检察院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巡回授课.
来源: 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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