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交警依法公开销毁无牌证及报废车辆
为巩固摩电交通违法整治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果,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2024年1月11日,海丰县公安局在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召开无牌证及报废车辆公开销毁现场会,依法对一批无牌证及报废车辆进行强制解体销毁。出席现场会的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庚祥,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保障室、监督室等部门人员。
此次集中公开销毁的无牌证报废车辆共4454辆(其中二轮摩托车4248辆,三轮摩托车173辆,四轮小汽车23辆,六轮货车7辆,大货车1辆,手扶拖拉机2辆)。收回残值将上缴国库。
接下来,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联合各辖区派出所加大对摩电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压降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营造更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章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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