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木 发表于 2024-2-7 11:19:30

学校去行政化之我见

一、真正实施“管办评”分离。落实汕尾市中小学去行政化关键要实行管办评分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目前,教育监管和具体办学的关系和评价的关系还停留在行政化管理的低水平上,政府部门既是主办者,又是管理者,又是评价者,这是导致学校行政化的根源,也因此导致了我们的办学千校一面,同质化现象严重。因此,必须改变政府自己办、自己管、自己评的陈旧方式,而要把评价权交给社会教育教学专业机构。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监管主体,学校是教育活动得以开展的组织主体,评价机构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主体。因此,管办评分离就要求政府层面的教育管理要从靠行政化管理转向依法治理,做到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管理教育行为;学校层面的教育管理要从行政化管理旧体制中脱胎向依法办学转换,做到推动政校分开,健全学校现代管理制度;社会层面教育评价的主要内容就是教育评价要独立为专业化评价机构,做到推行多元评价,提高教育评价综合效能。只有这样,管办评才会有法可依,才会依法治理,校长去行政化改革才有实施的基础。

二、出台配套措施完善选拔考核机制。在校长选拔任用权从组织部门移交教育部门后,为防止教育部门在选拔任用上权力膨胀产生新的不良影响,民主制度的建设也十分关键。校长竞聘要制定由教育部门、教育专家和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选拔机制,特别是要发挥学校教师的民主作用,让教师用手中的权力选出他们信任的校长。同时,在考核方面,除专业部门评价外,也应该将老师和学生评价纳入考核体系,因为改革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教师自主权和学生选择权上。

另外,对优秀校长考选教育官员时,应该给予“相当于一定行政级别”的考选资格,从而为优秀校长向教育官员转型提供合理的通道,形成较为完整的、专业的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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