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世界不缺我 发表于 2024-2-21 10:04:12

吴某龙被抓了...

春节期间,海丰公安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快侦快破、打早打小”破小案工作机制,着力打击侵财类民生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月16日,海丰公安成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受到群众锦旗赞誉。
案情回顾
2月13日,可塘镇辖区叶大爷报称,其家里床上用蛇皮袋制成的枕头被割开,枕头内约2万人民币全部被盗。接到报案后,可塘派出所立即联合刑警大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研判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某龙。2月16日19时许,办案民警在梅陇镇梅陇西一村将犯罪嫌疑人吴某龙(男,38岁,梅陇人)成功抓获,现场缴获被盗现金一万零三百余元、使用被盗现金购买的摩托车一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假装借用厕所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19日,叶大爷赠送印着“人民公安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到可塘派出所。叶大爷表示,他是好不容易攒下这一笔钱款藏在枕头,不料却被偷了,这些钱对他来说十分重要。他十分感谢可塘派出所的同志们能够认真负责、不辞辛苦帮其找回被盗钱财,心中的感激无以言表!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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