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资信 发表于 2024-4-10 09:32:24

陆丰公安查处4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汕尾日报讯(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梁丽)清明节期间,陆丰市公安局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持续做好宣传警示和巡查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该局查处4起违规野外用火案,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人。
4月3日,碣石镇曾老村附近一地发生火情。镇、村联合应急部门组织力量全力将火扑灭,并将违法行为人林某长(男,72岁,碣石镇人)、林某水(男,53岁,碣石镇人)移送至碣北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当天上午二人扫墓期间违规使用明火点燃香烛导致附近灌木着火引发火情。目前,2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4日,碣石镇梅田村少围山山地发生火情。发现火情后,碣石镇、村和应急消防部门及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投入灭火,及时消除火情。经查,卢某(男,73岁,碣石镇人)在扫墓祭祖时燃香引发周边的杂草着火造成火情。目前,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4日,甲东镇一地发生火情,该镇、村、应急部门和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将火扑灭,并将引发火情的违法行为人蔡某某(男,31岁,甲东镇人)当场控制,经查明,蔡某某对其野外违规使用明火引发火情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4日,潭西镇长安村附近一地发生火情。该镇、村、应急部门组织力量消除火情并将违法行为人庄某某(男,56岁,潭西镇人)移送至潭西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明,当天上午,村民庄某某扫墓期间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附近草地引发火情。目前,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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