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无姓 发表于 2024-9-24 16:32:51

关于确认吴考良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关于确认吴考良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委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平安陆丰”公示吴考良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情况,内容如下:
吴考良,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
2024年8月13日凌晨3时许,吴考良在东海街道南堤路旁经过时,见有一女子在水中挣扎,已经出现体力不支情况。吴考良当时未多加思索便立即脱去衣物跳入水中,迅速游至河中旁人投掷的游泳圈旁,并将游泳圈带向该女子身边,并将该女子拖往岸边。吴考良护住女子并安全送起岸边,确认该名女子无生命危险之后驾车离去。经调查核实,吴考良在他人意欲轻生时,不顾个人安危营救他人生命,情况属实,应当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经公示,在确认吴考良见义勇为期间,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
现决定对吴考良见义勇为予以确认。

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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