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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海丰县城部分路段启用摩电车辆、自行车专用车道,请各行其道为切实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消除因摩电车辆、自行车与其他机动车混行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上级要求,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道路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县城重要路段设置摩电车辆、自行车专用车道,推行分道行驶管理模式。
一、专用车道的通行要求:在有分道设施的路段,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进入行驶,小汽车等其他类型的机动车禁止进入行驶及停放。
二、已设置专用车道路段:1、海丽大道永安达红绿灯路口至道山路口路段;2、金园工业区红绿灯路口至铜马红绿灯路口路段;3、三环路碧桂园红绿灯路口至金园工业区红绿灯路口路段;4、北四环翰林华府红绿灯口至东侧广东娜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路段。
海丰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如果您驾驶的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请按照分道行驶路段的提示进入道路右侧专用车道通行,小汽车等其他类型的机动车不得在专用车道行驶或停放。请大家文明守法安全出行,为我县城市文明安全建设贡献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专用车道隔出了交通安全隔出了通行效率海丰交警提醒大家各行其道安全就是王道!
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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