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挽损 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安全+满意
“小案不小,牵动民心” 陆丰公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 影响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 快速破案,追赃挽损 倾力保民安,让守护更有温度
锦旗无声映初心,小案精办暖民心
11月18日下午 辖区群众将一面题有 “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廉洁奉公” 的锦旗 送到南堤派出所民警手中 感谢办案民警迅速抓获盗窃嫌疑人 为其挽回损失 11月12日10时许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自家客厅放置的一部手机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研判发现杨某(男,山东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 且作案后逃窜至揭阳市 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揭阳市后发现 嫌疑人又逃窜至汕头市 在汕尾市公安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当晚20时许 民警在汕头潮南区将杨某抓获归案 追回被盗手机一部
1 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被盗手机
小案快破,破解群众心头的民生大事 11月12日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其父母独自在未装修的自建房居住 外出后回来打开房门一看 一陌生男子正在家中翻捡物品 被发现后立即翻窗驾驶车辆逃跑 经清点发现家中现金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立即开展 案件勘查和摸排工作 调取沿线监控视频逐帧分析排查 在汕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11月13日0时许 办案民警在东海街道 抓获犯罪嫌疑人庄某(男,25岁,东海人) 并追回被盗部分财物
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来源:平安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