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乱”专项 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者: 无脚蛇 | 发布时间: 2024-11-30 09:04| 查看数: 5359|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24-11-30 09: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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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巩固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积极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围绕“六乱”(乱拉挂、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停放、乱贴画)等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国道 G235 平东圩镇段、县道X126平东圩镇段(长兴路),中兴街、公园路等主次干道、圩镇日中市场周边、沿街商铺及其他重点区域。

二、整治内容
(一)乱搭建整治。整治镇区内违法乱搭乱建现象,包括拆除主干道及沿街的破旧雨蓬、遮阳蓬、铁皮棚以及违规商业广告和招牌等附属设施。
(二)乱摆卖整治。整治镇区内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门经营、店外修理和加工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乱堆放整治。全面清理镇区道路两旁及公共场所、废品收购点、房前屋后、街巷边、老旧居民区和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的杂物。清理对象含水泥墩、雪糕筒、灯箱、广告牌等杂物。
(四)乱拉挂整治。对镇区道路两旁和公共场所各类标语、横幅、帐篷、空中管线等影响镇容环境的乱拉挂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实施“三线”整治,规整线路,拆除并清理废旧电线、多余电线杆柱。
(五)乱停放整治。对镇区主次道路、公共场所乱停乱放、阻塞交通的车辆进行全面整治。
(六)乱贴画整治。针对镇区乱贴画问题,实施全面清理行动,清除公共区域的非法广告。

三、整治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遵守城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停止、纠正“六乱”行为。同时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清理处置。在执法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如有抗拒者、无理取闹者及滋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面打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长长久久”的美丽镇域环境需要每一位群众的参与和配合,希望广大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圩镇环境秩序。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平东镇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通告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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