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全镇范围内不 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的通告

发布者: 无脚蛇 | 发布时间: 2024-11-30 09:14| 查看数: 4712|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24-11-30 09: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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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巩固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积极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曝光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
1.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居民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不到位,卫生脏乱差、乱晒乱挂、占道经营等行为;
2.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践踏花草、随地吐痰的行为;
3.在道路沿线及路口乱丢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
4.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砂石等行为;
5.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
6.在河道内倾倒或堆放垃圾的行为;
7.乱贴、乱涂、乱画、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8.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
9.其他破坏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方式
1.通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巡查、网格员网格化巡查等方式,对发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罚一起”的原则,在平东镇工作群、人大代表群、各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群等平台进行全面曝光。
2.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发现的各类环境卫生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均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756233。
请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增强文明意识,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积极参与、支持“曝光”工作,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示范者、引领者,共同营造平东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平东镇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通告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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