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负全部责任...

发布者: 骆驼 | 发布时间: 2025-1-7 09:58| 查看数: 6452|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不会堵车……


驾驶“摩电”出行虽经济、便捷

但也因部分驾驶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因逆行、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下面这起事故就是一起典型逆行酿事故

驾驶人既受伤受罚又担全责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2024年12月31日9时许,某外卖平台骑手林某驾驶粤NY***6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汕尾城区红海中路西行方向车道逆向向东行驶,途经红海中路与文德路交叉口时,与在该路口调头由陈某驾驶的粤N7***1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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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林某当时为了赶时间送餐,贪图方便,选择了逆向行驶,一念之差,酿成了事故。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陈某无责任。同时,办案民警依法对林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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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机动车“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机动车发生碰撞。


汕尾交警提醒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

超速、逆行、违反标志标线

殊不知稍有不慎就会酿事故!

为了自己和家人务必做到

早点走,慢慢开

平安出行才是最近的路


素材来源:汕尾交警市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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